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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摄影家协会入会细则等相关文件

2014-9-20 16:54| 发布者: 网站编辑-彭聪| 查看: 712| 评论: 0

摘要: 重庆市摄影家协会入会细则 根据2011年4月在重庆市摄影家协会第三次代表大会上通过的《重庆市摄影家协会章程》和参照中国摄影家协会“入会细则”有关规定,制定本细则。第一条 申请人基本条件凡提出加入重庆市摄影家 ...

重庆市摄影家协会入会细则

 

        根据2011年4月在重庆市摄影家协会第三次代表大会上通过的《重庆市摄影家协会章程》和参照中国摄影家协会“入会细则”有关规定,制定本细则。

第一条 申请人基本条件

凡提出加入重庆市摄影家协会的申请人,需符合以下基本条件:

1、年满十六周岁;

2、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3、赞成重庆市摄影家协会章程并由本人提出申请。

第二条 申请人业绩条件

重庆市摄影家协会(以下简称“市摄协”)会员,分为三个等级。即:初级会员、中级会员和高级会员。

申请人的业绩条件为积分制。高级会员分值:10分;中级会员分值:6分;初级会员分值:4分。积分为4分以上者,可以直接提出相应会衔入会申请;已是市摄协会员的申请人,晋升相应会衔,需满足相应会衔分值,原有业绩积分不得重复计算。(相应会员级别分值,其中必须50%以上分值为中国摄协或市摄协相关条件

具体积分规定为:

 

序号

业绩条件

奖项/件、项

备注

金奖

银奖

铜奖

优秀/入选

其他

1

中国摄影家协会会员或重庆市摄影家协会理事

 

 

 

 

10

 

2

在中国摄协主办的全国摄影艺术展览或中国国际摄影艺术展览获奖

可直接晋升高级

可直接晋升高级

可直接晋升高级

7

 

 

3

在中国摄协主办的品牌展览中获奖

品牌展:中国摄影金像奖、全国农民摄影大展、全国青年摄影大展、徐肖冰杯全国摄影大展、TOP20中国当代摄影新锐展、伯奇杯中国创意摄影展等。

10

8

7

6

 

 

4

在国家主管部门批准举办的重要摄影大展、大赛中获奖

国家主管部门批准展赛:五个一工程奖(摄影图书类)、中国国际新闻摄影比赛(华赛)、中国新闻奖(新闻摄影类)、群星奖(摄影类)

8

7

6

 

 

 

5

在中国摄协主办的其他全国性摄影征集活动中获奖

6

5

4

3

 

 

6

在中国摄协媒体、业务部门主办的全国性摄影征集活动中获奖

3

2

1

0.5

 

 

7

在《中国摄影》杂志、《大众摄影》杂志、《中国摄影报》和《中国摄影年鉴》上发表作品和中国摄影手机报封面图片

 

 

 

 

3

 

8

由中国摄影家协会网站或中国摄影展览中心举办过个人作品展,由中国摄影家协会理论研究室组织过个人作品研讨会,获得过北京摄影函授学院优秀学员称号并在北京摄影函授学院网站举办在线影展,由中国摄影出版社出版过个人摄影作品集

 

 

 

 

6

 

9

参加具有国际影响的影展并获奖,或受国外著名摄影机构邀请在国际交流中举办个展并具有良好影响

 

 

 

 

2-5

 

10

在市摄协主办的全市摄影艺术展览(届展)中获奖

7

6

5

4

 

 

11

在市摄协主办的其他摄影征集活动中获奖

5

4

3

2

 

 

12

积极参加市摄协组织的摄影培训班学习取得结业证书,并获得优秀学员称号

 

 

 

 

3

 

13

在《重庆市摄影家协会网》“在线影展”上有优秀作品展出

 

 

 

 

3

 

14

在市摄协主办的《重庆摄影家》报或省级以上相关摄影专业媒体公开发表作品

 

 

 

 

1.5

不超过3分

15

在市摄协团体会员主办的团体会员届别展或多个团体会员联合主办的届次展中获奖

3

2

1

 

 

 

16

从事摄影理论研究,在省级以上专业媒体发表过摄影理论的摄影文章

 

 

 

 

2

 

17

重庆摄协团体会员主席或秘书长,担任该职务1年以上

 

 

 

 

6

 

18

重庆摄协团体会员副主席,担任该职务1年以上

 

 

 

 

4

 

19

在国家承认学历的高等院校和职业院校从事专职摄影教育工作,具有中级以上职称

 

 

 

 

3-6

 

20

在媒体从事专职摄影记者、图片编辑或从事摄影图书出版等专业,具有相关专业中级以上职称,且连续工作5年以上

 

 

 

 

3-6

 

21

积极组织、参与中国摄协或市摄协主办、承办的大型摄影活动和公益活动,成绩突出,在业界具有一定影响力

摄影团体主要负责人(主席、常务副主席、秘书长),业绩可根据中国摄协或市摄协登记在册情况,计2-6分。

评为先进个人者(需提供证书复印件),计1-5分。

 

 

 

 

1-6

 

22

对摄影事业做出突出贡献者。

 

 

 

 

4-8

 

说明:

1、同一件作品多次获奖、入选、发表的,只计算一次分值(分值不同时按最高分计算)。以组照形式获奖、入选、发表的作品,视为一件作品。

2、“发表”仅指作为摄影作品发表的图片,不包括作为技术、评测等文章示意图、图例的图片。

3、获一、二、三等奖及优秀奖,等同于获金、银、铜奖及入选,如该项赛事既有优秀奖和入选奖,以优秀奖计分,入选奖不计分。

4、作品获得国外重要大展、大赛铜奖以上奖项和在全国性各摄影媒体、报刊发表作品的,视具体情况作为申请人业绩的参考要素。

5、“摄影文章”指在省级以上相关摄影专业媒体发表的摄影理论、评论、史论、创作体会、作品点评、器材点评、技术探讨等文章,但不包括摄影简讯、消息等新闻体裁的稿件。文章不少于800字/篇。

6、分值未确定为一个数值的条件,将根据具体情况酌定;

7、符合本细则规定的基本条件和业绩条件,仅表示达到申请入会的条件,并不作为必定入会的资格。

第三条  报送材料与申请程序

1、报送材料

申请人提供的材料需真实、有效、规范。具体需要提供的材料有:

(1)凡具备上述基本和业绩条件,并自愿申请加入重庆市摄影家协会的个人,均须按要求填写《入会申请书》;

(2)从事摄影创作的申请人,应提交本人拍摄的10英寸作品5件(方片8英寸,背面标注作品名称),作品获奖、入选、发表等的有效证明材料(复印件);

(3)从事摄影理论研究的申请人,应提交获奖、发表、入选等有效证明材料;

(4)从事摄影教育的申请人,应提交单位开具的任职证明、有关部门出具的职称证明和其他有效证明,并提交关于摄影教育的不少于800字的摄影文章一篇(主题和是否发表不限);

(5)从事专职摄影记者、图片编辑和图书出版的申请人,应提交单位开具的任职证明、有关部门出具的职称证明和其他有效证明,并提交有关业务且不少于800字的摄影文章一篇(主题和是否发表不限);

(6)从事摄影组织工作或摄影志愿者组织和服务工作的申请人,应由所在团体会员或相关单位对其工作业绩等出具书面意见和有关证明材料,另需提交本人拍摄的10英寸作品5件(方片8英寸,背面标注作品名称)。

注:在申报纸质材料的同时须提供所有材料的电子文件。具体递交材料详见附件:《重庆市摄影家协会入会须知》。

2.申请程序

(1)通过重庆市摄协团体会员申报的申请人应由两名重庆摄协会员介绍,并在材料上签署意见后亲笔签名,再将材料送交所在地区和行业的重庆摄协团体会员,由团体会员在申请书上签署意见、加盖公章,统一送交重庆摄协办公室;

(2)无法由团体会员推荐的申请人,经两名重庆摄协理事介绍,并在材料上签署意见后亲笔签名,由有关单位在申请书上签署意见、加盖公章,本人将材料送交重庆摄协办公室。

(3)晋级会员,提交《重庆市摄影家协会会衔晋升申请书》,经一名重庆摄协高级会员介绍,并在材料上签署意见后亲笔签名,由有关单位或团体会员在申请书上签署意见、加盖公章,本人或团体会员统一将材料送交重庆摄协办公室。

第四条  入会手续和会费缴纳

1.申请人的入会申请被批准,需按要求办理入会手续并缴纳会费后,成为重庆市摄影家协会会员。市摄协将及时为其发放会员证;

2.入会满5年并年龄达到65周岁的会员,可免交会费;

3.连续5年未缴纳会费者,视为自动退会。重庆市摄协有权取消其会员资格,终止其各项会员权利,收回会员证,并在协会网上公告。

第五条  本细则经重庆市摄影家协会主席团会议通过后生效,于2014年上半年执行,解释权归属重庆市摄影家协会。

 

附件:

重庆市摄影家协会入会须知

一、请仔细阅读《重庆市摄影家协会章程》,如果您同意,点击下载《入会申请书》。

二、电脑填写《入会申请书》并打印。

所有项目请务必准确无误填写,如资料发生变动,应主动告之协会进行更改。

三、递交材料包括纸质文档和电子文档

纸质文档:

1、电脑打印的《入会申请书》,并粘贴上本人登记照片;凡涉及签字部分,应手写。

2、摄影艺术作品五件(10英寸,其中方片8英寸,背面标注作品名称,含入选、获奖作品)。

3、入选、获奖作品证书复印件或有关摄影著作及摄影器材革新、设计资料等一份。

4、本人身份证复印件一张。

5、两寸免冠登记照两张,请在背面注明姓名。

注:除登记照和作品外,其他纸质材料请用A4纸装订成册

电子文档:

1、电子版《入会申请书》(介绍人及申请人的签字内容应与纸质材料上的内容相符)。

2、摄影作品电子文档(长边为1024像素,不超过1M),每张作品的文件名为“申请人姓名—作品名”。

3、有效获奖作品证书及相关证明文件扫描件电子文档(长边为1024像素,不超过1M)。

4、会员登记照电子文档(不超过100K)。

注:请刻成光盘递交,光盘上应注明:“入会申请材料”、名字和递交日期。

所有材料请装入C4(9号):324×230mm大信封内,并在信封上注明名字、联系电话、日期。

四、审核通过后,将通知入会会员一次性缴纳会费等共300元(其中5年会费150元,档案电子版制作和新会员证工本费50元,入网费及信息公告费100元)。

五、连续五年未缴纳会费者,视为自动退会。

六、《摄影采访证》本着自愿办理原则,每证100元。

七、每年在5月31日、10月31日前递交入会申请材料,6月中旬、11月中旬审批会员资格。

八、会员申请人请按上述要求提前递交会员申请材料。同时,请严格按照《重庆市摄影家协会入会细则》第三条“申报程序”进行申报。

九、团体会员进行初审,请统一填报《重庆市摄影家协会个人会员评审表》,并将此表和所有电子申报文件统一刻盘,申报文件请严格按照以上“入会须知”要求提交,每个申请人请单独制作一个文件夹,文件夹名称为“团体会员—申请会衔—申请人姓名”。

相关文件可到协会网站“重庆摄协——入会申请”栏目下载:www.cqpa.org

电话:(023)677255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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