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主办单位:重庆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重庆市摄影家协会 ◆截稿日期:2017年4月20日(以收到作品为准) ◆ 评选日期:2017年4月下旬 ◆ 首展日期:2017年6月 ◆ 首展地点:重庆市文联美术馆A馆(暂定) 重庆市摄影艺术展览是重庆市文联、重庆市摄影家协会举办的历史最悠久、规模最大的全市性摄影艺术展览,被广大影友尊称为“市展”,每两年一届,已成为重庆文化艺术界的一块“金字招牌”。“市展”旨在体现为人民服务、为社会主义服务的方向和“百花齐放、百家争鸣”的方针,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文艺工作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倡导广大摄影家和摄影爱好者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创作导向,创作出更多弘扬中国精神、凝聚中国力量,思想性、艺术性、观赏性有机统一的优秀作品。 一、征稿规则 1 内容健康向上,提倡本土和近两年具有新意的作品。曾入选历届全国影展、中国国际影展和历届市展的作品谢绝参加。 2 展览分为纪录、艺术两大类,参展人可依据不同情况,选择投稿。同一作者可选送多种类别,但同一作品不得重复选送不同类别。每位投稿人不论选送几个类别,总数限8件之内(注:每幅/组作品为“一件”)。 3 所有选送作品,题材、体裁不限,黑白、彩色不限。谢绝纯粹用电脑软件制作合成的作品参评。 4 纪录类组照作品每件限 4-8幅,艺术类组照作品每件限4-6幅。组照应按排列顺序在照片背面用透明胶带粘连。横、竖幅作品同组时,一律按横版排列。 5 组照作品的标题、文字说明按顺序统一打印在相同规格的纸张上,并置于组照作品首页;单幅作品的标题、图片说明可置于作品下方留白处。作者姓名一律不得标注在作品正面。 6 投稿作品均应提交纸质照片和电子文件。 纸质文件: 规格尺寸(适用于单幅、组照,包含白边):长方形作品为长边10英寸(25.4厘米);正方形作品为8英寸×8英寸(20.32厘米×20.32厘米);宽幅等非常规比例作品面积不超过80平方英寸。所有选送作品一律不得装裱。 电子文件: 参赛作品长边为1024的JPG格式电子文档,单个文件不得大于500K,参赛作品注明标题、作者姓名、联系方式等。 电子文件名称格式为: “参赛类别—作品名称—作者姓名—联系电话”。 如:纪录—《放飞》—李**—139*****16 艺术—《梦想》—李**—139*****16 …… 组照请放入文件夹中,按顺序编号,并按以上格式命名文件夹名称,最后所有作品及“参展表”电子文档请放入“姓名-电话”的文件夹中打包发送到协会QQ邮箱:846373732@qq.com。 7 请按要求为参展作品填写第七届重庆市摄影艺术展览参展表,参展表请用电子录入,勿用手写,将“参展表”打印后贴于投稿作品背面。 8 获奖作品将另行通知作者提供底片或数码原始文件进行放大制作,如不在规定期限内提供底片或数码原始文件者将被视为自动放弃入展资格。 9 所有来稿在邮寄途中及因其它意外所造成的损坏或丢失,主办单位不负任何赔偿责任。 10 本届展览不收参展费,不退稿。  二、奖项设置 本届摄影艺术展览拟入选作品约224幅(组)左右。 1、纪录类:124幅(组) 金牌奖4幅(组),银牌奖8幅(组),铜牌奖12幅(组),优秀奖100幅(组)。 2、艺术类:100幅(组) 金牌奖3幅(组),银牌奖6幅(组),铜牌奖9幅(组),优秀奖82幅(组)。 3、评委推荐佳作:每位评委可推荐1幅作品。 4、优秀组织工作奖和特别贡献奖5个。  三、类别释义 1、纪录类 纪录摄影是指以客观记录的方式关注人类社会生活、自然生态环境及民俗风情等各类题材的摄影作品。涵盖新闻摄影、专题报道摄影、社会纪实摄影、自然纪实摄影等。纪录类摄影作品除构图剪切外不得对原始画面的影像内容进行增加或删减。在后期制作中,对影调和色彩等视觉效果的调整须为适度,以不违背拍摄对象客观真实属性为原则。彩色可以整体(不可局部)转变为黑白或单色。每件作品除标题外,应有简要说明(100字以内,包括时间、地点、事件等要点)。 2、艺术类 艺术类:艺术摄影是指为表达审美意趣、倾诉主观情感而创作的摄影作品。题材可涵盖人文景观、民俗风情、人物、静物、动植物等,也包括创意影像、观念影像、实验性影像等。对创作技法不作限制。如有需要每件作品除标题外,可有拍摄时间、地点等不超过100字的简要说明。 3、评委推荐佳作 为倡导丰富多样的创作风格,每位评委可根据自己的审美评判,从金、银、铜奖以外的入选作品中推荐1件自己认同的作品作为评委推荐佳作。 4、优秀组织工作奖和特别贡献奖 本届展览鼓励各团体集体送稿,凡集体送稿之团体将作为协办单位列入展览和画册之名录,对组织作者在创作、参评和入选成绩突出的团体授予“第七届重庆市摄影艺术展览优秀组织工作奖”;对支持本届展览成功举办做出贡献的单位授予“第七届重庆市摄影艺术展览特别贡献奖”。  四、特别说明 1 参评者应实名投稿。主办方依据参赛表的姓名进行评选、颁发入选证书、奖杯。 2 主办方将根据实际来稿情况,对各类入选作品数量设置进行适当调整。因违规等原因取消入选资格后空缺的名额,不再增补。 3 投稿者应保证其为所选送作品的独立实际作者,参评者还应保证其所投送的作品不侵犯第三人的包括著作权、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等在内的合法权益。凡因稿件或投稿行为所产生的责任均由投稿者自行承担。 4 凡在本届展览中入选的作者,均可获得主办单位颁发的证书和一本收入本人作品的图录(或光盘)。主办方有权在与本届展览相关的活动中以复制、放映、展览、发行、信息传播等方式使用入选作品,并不支付报酬。 5 本届展览评选结果将在重庆市摄影家协会网上公示,为期一周。公示期间设立专用信箱,受理实名举报。最终结果将在重庆市摄影家协会主办的重庆市摄影家协会网等媒体上公布。 6 特别提示: 纪录类入选作者有义务向主办方证明其作品的真实性,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向主办方提供入选作品原始影像(原始数据文件或底片)。原始数据文件指直接从相机或数码后背中导出的、未经任何软件处理的、含有拍摄机型、拍摄时间、相关参数等完整原始数据的文件。凡不能够按照要求在规定时间(5天)内提供合格原始影像文件的纪录类入选作品,将丧失其入选资格。 投送艺术类作品的作者,如在创作中使用了他人影像素材必须注明所用何人、何作品及授权情况等信息。 各类入选作品中使用的所有素材的版权、著作权及肖像权由报送方自负。 7 凡参评者,均视为已同意本征稿启事之所有规定,请严格遵守。凡不符合规定者,将被取消与本次影展有关的一切资格。 8 本届展览获奖、优秀作品可作为申请加入重庆摄影家协会的条件之一,获奖作品可作为申请加入中国摄影家协会的条件之一。 9 主办方对本展览征稿启事和本届展览的有关事项,具有最终解释权。  五、寄送地址 地 址:重庆市渝北区松石大道162号重庆文联大楼422室 邮 编:401147 单 位:重庆市摄影家协会 电 话:023—67725531 信封上请注明“市展稿件”字样 电子文件请按要求,打包发送到协会QQ邮箱:846373732@qq.com。 附件一:第七届重庆市摄影艺术展览登记表一、二 附件二:第七届重庆市摄影艺术展览集体投稿明细表(团体会员用) 附件请在百度网盘“重庆市摄协”——“第七届重庆市摄影艺术展览-附件”文件夹中自行下载(网盘账号:重庆市摄协 密码:cqsyjxh12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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